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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資格

  1. 3人以上成行,團員1/2須為全職學生。
  2. 參賽隊伍須設隊長1名,以便與本基金會隨時連繫,該隊長必須由全職學生擔任。
  3. 入圍前十名之隊伍,須參加決賽簡報,並由全職學生代表簡報。
  4. 參賽隊伍若在他處已取得補助或參與其他競賽活動獲得名次者均需事先揭露,以供評審參考。若已接受其他單位創業輔導者或申請設立公司者,不得參加本競賽。
  5. 參賽作品須為參賽隊伍自行創作,不得抄襲或節錄其他任何已發表或未發表之概念、創意及作品。參賽作品之著作權歸屬於參賽隊伍所有,如有任何著作權或其他相關權利糾紛,應由參賽隊伍自行負責。
  6. 已商品化之產品,不得參加本競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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